《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稅費怎么計算?土地》
一、前言
在土地流轉日益頻繁的使用算今天,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權稅許多企業(yè)和個人可能涉及到的經(jīng)濟活動。然而,費計其中稅費的轉讓計算卻是一個復雜且關鍵的問題。了解清楚這些稅費的土地計算方式,有助于合理規(guī)劃經(jīng)濟活動,使用算避免不必要的權稅經(jīng)濟風險和法律糾紛。
二、費計增值稅
如果是轉讓一般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土地以取得的使用算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權稅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例如,費計A企業(yè)轉讓一塊2016年3月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價款1000萬元,當時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價為600萬元,則應繳納增值稅=(1000 - 600)÷(1 + 5%)×5%≈19.05萬元。
一般納稅人轉讓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按照9%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銷項稅額 =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 + 9%)×9%。
三、土地增值稅
首先確定增值額,增值額 = 轉讓房地產(chǎn)取得的收入 - 扣除項目金額。扣除項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fā)土地的成本和費用等。
然后根據(jù)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增值率 = 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如果增值率未超過50%,稅率為30%;增值率超過50%未超過100%的部分,稅率為40%等不同檔次。例如,B公司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收入5000萬元,扣除項目金額為3000萬元,增值額 = 5000 - 3000 = 2000萬元,增值率 = 2000÷3000×100%≈66.7%,適用40%的稅率。則土地增值稅 = 2000×40%-3000×5% = 650萬元。
四、印花稅
按照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所載金額的0.05%計算繳納。假設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合同金額為800萬元,則應繳納印花稅 = 800×0.05% = 0.4萬元。
五、企業(yè)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企業(yè)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應計入應稅收入總額,扣除相關成本、費用等后的余額,按照25%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一般企業(yè))。
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以轉讓財產(chǎn)的收入額減除財產(chǎn)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