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累犯在其中的故意規(guī)定從重處罰規(guī)定》
在刑法的范疇內,故意傷害罪是傷害一種常見且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行為。而累犯這一特殊的罪量準累中犯罪主體身份,在故意傷害罪的刑標量刑中有著特殊的從重處罰規(guī)定,這一規(guī)定有著重要的從重處罰法律意義和社會意義。
一、故意規(guī)定故意傷害罪的傷害量刑標準概述
故意傷害罪的量刑主要取決于傷害的程度等因素。一般來說,罪量準累中如果造成他人輕傷的刑標,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從重處罰拘役或者管制。故意規(guī)定*例如,傷害在張某故意傷害李某案件中,罪量準累中張某因瑣事與李某發(fā)生爭執(zhí),刑標進而動手打傷李某致其輕傷,從重處罰法院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當傷害行為造成他人重傷的,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累犯的定義與認定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處一定刑罰,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且前后罪都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后罪發(fā)生在前罪的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內。
三、累犯在故意傷害罪中的從重處罰規(guī)定
對于累犯在故意傷害罪中的量刑,法律明確規(guī)定要從重處罰。這是因為累犯在經過之前的刑事處罰后,依然未能改過自新,再次實施犯罪行為,其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相較于初犯更大。*例如,王某曾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又故意傷害他人致重傷。在對王某故意傷害案量刑時,由于他是累犯,法院在正常故意傷害致重傷的量刑幅度(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內,選擇了較重的刑期進行判處,最終判處王某八年有期徒刑,而如果是初犯可能判處的刑期會相對較輕。*這種從重處罰規(guī)定體現了刑法對累犯的嚴厲打擊態(tài)度,也有助于維護社會的穩(wěn)定和安全,預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